纵观众多学校、众多班级,为了保持校园卫生,为了维护班容班貌,都会下禁令:不准带零食,这一禁令看似不近人情,却也迫于无奈。
可有趣的是,这一禁令再次验证了“禁果效应”——越是禁止的,人们越想去做。留心观察,不难发现校园内班级里照样是口香糖胶遍地、食品包装飘飞……其实,还有一个简单的办法,只要观看一下各班的垃圾桶,便可知晓有没有带零食。
不用说,学生已转入地下,既然明文不允许,那就来一回“猫抓老鼠”的游戏,反正抓到也不太倒霉(又不是我一人带,只不过我晦气而已),再说一般情况下是抓不到(“犯罪”成本低)。这样一来,那一纸禁令成了一纸空文,形同虚设,纯属摆设。此其一。
其二,禁止学生带零食,可我们自身却有很多时候是带来的(尤其是象我这类喜欢咬咬山核桃嗑嗑西瓜子的女教师),这岂不成了“只许州官放学,不许百姓点灯”的又一翻版。
其三,不排除有些学生真得起床晚了,又担心迟到,所以来不及吃早饭,忙不迭赶往学校,这样意味着一整个上午都得挨饿,既不利于身体健康,也无助于听课效率。
基于以上三条,我明确宣布,我班可以带零食,这一规定自然得到全班人民的拥护,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有老师胆敢明确规定允许带,自然我在班级中的人气又上升了一个等级。
且慢,既然我们的零食是为了身体健康,就必须有所限定。学生忙不迭赞同,老师你说吧,哪些不许带?我说这无法一一列举,只能规定哪些允许带。学生又一次觉得我说得在理。
第一牛奶类(不能是饮料或其他含乳饮品),只许纯牛奶或酸奶。
第二水果类,只许带苹果,数量不限,但不能是其他水果。学生纳闷为什么不能带别的水果?我说允许带水果,到时你们捧个西瓜来,我该怎么说?学生又叫,只要不带西瓜就是了,别的水果还是可以带的吧?我再次反问,到时你们带个榴莲过来呢?学生狂笑,再次见识我的先见之明。我补充,苹果价廉物美,营养丰富,不寒不热属于中性,当然这不能满足所有人的口味,至于自己想吃香蕉橘子,可回家吃。
第三干粮类,只许带面包或蛋糕,不能含奶油,这玩意儿万一掉地上易滑,也不易清理。
这样一来,兼顾到蛋白质、维生素、淀粉,营养比较均衡。
同时三个限制条件:一是禁带其他零食,二是不能课上吃,三是不能破坏卫生,无论是班级还是其他公共领域。违反以上条例者,从当日算起,一个月之内剥夺带零食的资格,因为权利只能保障给懂得行使的人拥有,学生个个拍胸脯保证能做到。自此,我们班的卫生居然还再上一层楼,因为鲜有人士愿意被剥夺一个月的带零食资格,自然倍加珍惜这难得的资格。
制定这另类条例,是因为作为班主任,我要维护学校的权威,要服从学校的管理,不可违背学校的初衷——不为破坏校园卫生制造条件,不违反课堂纪律(课上吃东西当然违反了);同时又切实照顾到学生的切实需要和身心发展。从实践角度来看,这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折中办法。